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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著「共享經濟」的新創企業,Uber在全球不少國家橫行無阻,但即將在台灣踢到鐵板;而交通部讓投審會發文讓Uber撤資,看似贏了第一仗,但台灣面對新經濟產業的圍堵方式,也凸顯法令過時、只能硬堵的窘境。這一場戰爭中,消費者支持Uber的定價模式和服務態度,可以確定共享經濟的趨勢擋不住;但政府與業者雙方則是輸家。在面對數位經濟的衝擊時,台灣政府與本土業者都要面對產業模式變化的磨合和法令調整的衝擊,但絕對不能不改變。Uber聽說可能被要求撤資,堅持收到公文就要提訴願,更強調會繼續推動業務「保障台灣司機」;但Uber難道真的是不能服從政府管制嗎?新加坡要求Uber納管,司機須提供保險、繳交規費;大陸也提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的管理暫行辦法,其實是將Uber當計程車管理,Uber也未見抗議。新經濟產業並無問題,但仗著新經濟產業名義亂踩各國政府在稅率及管理上的紅線,才是Uber的問題。事實上,Uber在各地陸續合法,也是同意繳交部分原本不支付的費用,在台灣則因享受對外商的稅率優惠,「繞道」避稅,實際支付的稅額跟交易金額不成比率。近期Airbnb已同意在美國兩大城市繳交酒店稅,換取合法地位。可見得共享經濟本身並無錯誤,但並不表示新經濟就能免除相關的規費,業者更不能在平常抽成獲利,但有事時突然變成單純的平台,避開責任。而面對共享經濟的時代,台灣政府還顯得手忙腳亂。近期交通部鬆綁了對計程車業者的限制,但主要是「不漆黃色」和不限費率,有一種畫錯重點的感覺。事實上,小黃計程車所需要的,應該是面對創新營運模式時,政府要能夠馬上制定一套彈性的規範,不要只管住本地業者、放任海外競爭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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